主要职能
负责人
研究拟定地方性审计法规、政府规章;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做好审计立法协调工作,提出有关审计建议;组织实施对下级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复核局机关和派出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性文书;组织审计听证事项;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实施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法律咨询;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业务工作。
张淑杰
文章录入:审计局 来源:济南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