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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 上传时间:2005-7-28 14:53:14 阅读:
    根据济南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提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审计工作全面提速,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围绕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确保依法审计、依法行政,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和审计程序,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
            2、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工作纪律、审计投诉等,依法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结果并征求意见。
            3、按照规定程序,不定期地发布审计中发现的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
            4、局机关的职能和各处室的职责任务、业务分工,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审计工作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
            1、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及执行情况,重要工作和活动组织实施情况。
            2、局机关人员编制配备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等人事变动情况,考核奖惩、工资调整等事项。
            3、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4、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局机关工作制度、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制度、办法等。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开通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2、建立济南审计网页,发布审计工作方面的信息。
            3、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介,公布有关审计结果,披露审计发现的问题。
            4、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到被审计单位审计,要提前三天进行审计公示,(公布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审计组纪律、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对被审计单位财经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举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
            5、实行审计听证会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因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处以罚款的,按照罚款金额的有关规定,告知听证。
            6、实行举报监督和群众评议制度。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和举报电话,聘请审计执法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坚持审计回访制度等。
            7、实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审计执法行为和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管理和监督检查。
            8、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外单位同志来机关办事,或者审计组到被审计单位工作,凡涉及审计工作有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来机关办事的同志要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谁先接待,谁要搞好服务,是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要认真负责办理,不是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也要帮助其协调办理,给来办事的同志一个满意的答复。
            9、局机关政务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和办好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其他公开的内容能上墙的都要上墙。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审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审定制度,重大项目审计结果及局机关重要公开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后予以公开,并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法制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文章录入:admin 来源:济南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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